可能因為媒體呈現的種種開發案爭議,環評可能會被大家誤以為是「決定某開發案會不會執行」的把關機制...但其實環評的核心精神是「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,對環境的不良影響」,因此要針對某項開發案進行環評,原則上已經是「要開發為前提的情況下」了喔!
不過,作為主管機關的環保署or縣市政府環保局,對於各開發案的環評通過與否,其實是有否決權的!這點會和美、德、日等國,以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許可開發的政府部門)」主導、並且缺乏否決權的情況,有所不同。
另外有2項和環評聽起來很像的制度-「生態檢核」&「環社檢核」,也是在生態環境敏感帶開發的把關機制,但這2者的前提和環評稍有不同,而是比較偏向「開發預定地的生態和文資情況,是否能讓我們開發」,目前這2者比較常用在河川整治和綠能設施的開發案上面。
這部分可以從環評的法源依據-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和其「施行細則」、以及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查找出來。
依據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的第五條,就列出了圖(B)之中10種確認的開發項目、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而在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則會針對這10種開發項目,以開發規模(ex.工廠面積、道路長度等)、是否位於環境敏感帶(ex. 保護區、重要溼地、集水區、海拔1500公尺以上等),來做為該項開發是否需要環評的依據。
想要開發,就先要找到對應的政府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申請許可,並提交「環境影響說明書(環說書)」,這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會再將環說書交由中央環保署or縣市政府環保局送審。以開發單位「中油」想要蓋天然氣接收站為案例好了-這種開發案的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是經濟部能源局,所以中油就要在動起開發的念頭後,準備「環說書」然後送件給經濟部能源局審核許可;許可後,經濟部能源局就會把「環說書」送到主管環評的環保署。
接著就進入「第一階段環評(一階)」了!這個階段會包括公開會議,讓開發單位、政府機關和旁聽民眾參與會議;還有較為簡單的開發場址現勘 (就像新聞報導政府官員和開發單位人員,去大潭藻礁現勘那樣)。在政府機關和環評委員各自獲取一定的資訊之後,由部分政府官員和環評委員、甚至外找相關專業領域人員,組成「專案小組」審查這件開發案,並且給出不那麼正式的建議-可能建議通過、可能建議否決、或是針對有缺漏的地方補件再審…但這些都還不是正式的決策。
「專案小組審查」結束後,會再進入「環評委員會審查」,會後就會進入較為正式的決策,而決策結果則會有這些可能性:補件再審//退回專案小組審查//通過//否決//進入第二階段(二階)環評。
其中「二階環評」會要求開發單位,提交比「一階環評」的「環說書」更為嚴謹的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(評估書)」,尤其是對環境影響衝擊的調查,絕對不會只有一時的現勘而已,而會需要科學化的調查。例如野生生物生態方面的調查,就要進行至少1年的調查、反映不同季節野生生物的反應,才能被列入「評估書」之內…這部分開發單位一般都會另外出資委託專業的學界研究室、NGO、或是業界生態環境顧問公司來調查了。
順帶一提-依據我國的環評法,負責審核環說書的「環評委員」,不會只有政府人馬而已,而是會有一部分官派、一部分非官派學者的組成結構,並且會依據生活環境、自然環境、社會環境3大層面的專業領域,儘可能平均分配專才。現行的法規是規定官派7人、非官派學者14人,共計21人。這讓我們的環評,會比較傾向「透過菁英政治取得社會信任」的環境政治色彩。
如果是像各位這樣的一般民眾,想要看看環評到底在做些什麼東西,或是你想擔任「公民記者」針對開發案加以採訪記錄,上述的程序可以參加一階環評的「公開會議」、「現勘」,以及二階環評的「公聽會」。
環評的每一場會議,往往都有「開發單位簡報」、「政府機關發言」、「旁聽民眾發言」、「環評委員詢答」、「開發單位回應」、「閉門會議」、「結論初稿」這幾個階段。如果你有興趣參與旁聽,就可以在「旁聽民眾發言」的時候發言;而如果是想單純的記錄,除了「閉門會議」之外,都可以作筆記、拍照、錄音…等等。
有時候我們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敘述:「XX開發案在YYYY年通過了環評,但因為預計要改建某些部分,因此要在本月補做『環差』」,或是「因為過了若干年沒繼續動工,而要補做『環現差』」…那到底「環差」和「環現差」是什麼呢?
雖然兩者名稱聽起來很像,但其目的有些許的不同。
「環差 」的全名叫做「環境『影響』差異分析報告」,是針對已通過環評的開發案,要變更開發計畫內容的情況-例如擴大開發面積、或多蓋個設施…之類的,開發單位就要補做「環差」來重新跑過一遍環評,或是針對變更的部分來評估審核。
「環現差」則是叫做「環境『現況』差異分析報告」,指的是某處開發案環評通過後,過了3年(或更久)才要動工開發,開發單位要提出的評估審核報告。因為此時的開發目標地點,環境可能早就和3年前(或更久)所知的情況大有不同。
舉個最有名的例子-去年受到熱議的「大潭藻礁三接案」,2000年通過「觀塘工業港」環評~ 2018年拍板三接開發這段時間,因為是針對久未施工的工業港,做的就是「環現差」。但到了2021年珍愛藻礁公投,迫使行政院提出的「三接外推方案」,因為工程變動內容大、但距離上次環現差通過不到3年,做的就是「環差」。
如果大家需要知道環評相關的詳細規定,以及溫習過去一些開發案的環評案例、增加對環評的認識,甚至如果你自己就是開發單位、想要申請開發案的環評,都可以到行政院環保署的「環評開發論壇」去搜尋相關資訊- https://eiadoc.epa.gov.tw/EIAFORUM/
另外,如果想要查詢過去開發案的環評記錄,甚至有最新的開發案準備成形、想要當一回「公民記者」前去旁聽、記錄、發言,可以去哪個管道得到資訊呢?這時候就可以搜尋也是環保署開的「環評書件查詢系統」,不但可以查詢以往開發案的環評說明書,還可以報名新的開發案環評旁聽喔~ https://eiadoc.epa.gov.tw/EIAWEB/Default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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