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3月30日 星期三

2022生日快樂知識家-3月壽星-環境影響評估初探。

 

最近準備在社團養成一項習慣-在自己生日的月份,分享一則有關生態保育知識的活動,叫做「生日快樂知識加」-一面督促自己不斷擴充生態保育領域的知識,一面也分享給更多關注生態環境的人知道這些...不過每次想起來的時候,都很接近生日月分的尾聲了~~> <
 
今天我要分享的知識,是從去年開始至今年參與的「荒野環境公民記者工作坊」學來的東西,我覺得還滿硬的-就是「環境影響評估」,簡稱「環評」!!雖然很硬,但要了解台灣許多爭議性的棲地破壞案件,以及採訪、監督各大爭議性開發案的發展,就要好好了解這項為台灣土地開發把關的法規囉!我就儘量把我所能理解的資訊整理在這裡給大家看,就當作是「環評讀書筆記」吧~
 
當然,現今的環評法規,有部分人士認為還有一些不足、待改進之處,國內外的環評法規也會有一些因應國情的相異之處…這部分我自認目前的分析功力還不到位,光是要理解現況,就已經很硬了…> < 我們就先從最基礎的現況部分、以及像我們這種市井小民有哪些了解甚至參與的管道,來慢慢敘述吧~:)
 
 (A)「環評」的核心精神是什麼呢?

可能因為媒體呈現的種種開發案爭議,環評可能會被大家誤以為是「決定某開發案會不會執行」的把關機制...但其實環評的核心精神是「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,對環境的不良影響」,因此要針對某項開發案進行環評,原則上已經是「要開發為前提的情況下」了喔!

不過,作為主管機關的環保署or縣市政府環保局,對於各開發案的環評通過與否,其實是有否決權的!這點會和美、德、日等國,以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許可開發的政府部門)」主導、並且缺乏否決權的情況,有所不同。

另外有2項和環評聽起來很像的制度-「生態檢核」&「環社檢核」,也是在生態環境敏感帶開發的把關機制,但這2者的前提和環評稍有不同,而是比較偏向「開發預定地的生態和文資情況,是否能讓我們開發」,目前這2者比較常用在河川整治和綠能設施的開發案上面。 
 
圖(A)就以列表比較的方式,讓大家了解這些工程做的環保審核機制,有哪些相同和相異的地方~
 
 (B)什麼樣的案件需要環評呢?

這部分可以從環評的法源依據-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和其「施行細則」、以及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查找出來。

依據「環境影響評估法」的第五條,就列出了圖(B)之中10種確認的開發項目、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而在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則會針對這10種開發項目,以開發規模(ex.工廠面積、道路長度等)、是否位於環境敏感帶(ex. 保護區、重要溼地、集水區、海拔1500公尺以上等),來做為該項開發是否需要環評的依據。
 


(C)環評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呢?

想要開發,就先要找到對應的政府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申請許可,並提交「環境影響說明書(環說書)」,這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會再將環說書交由中央環保署or縣市政府環保局送審。以開發單位「中油」想要蓋天然氣接收站為案例好了-這種開發案的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」是經濟部能源局,所以中油就要在動起開發的念頭後,準備「環說書」然後送件給經濟部能源局審核許可;許可後,經濟部能源局就會把「環說書」送到主管環評的環保署。

接著就進入「第一階段環評(一階)」了!這個階段會包括公開會議,讓開發單位、政府機關和旁聽民眾參與會議;還有較為簡單的開發場址現勘 (就像新聞報導政府官員和開發單位人員,去大潭藻礁現勘那樣)。在政府機關和環評委員各自獲取一定的資訊之後,由部分政府官員和環評委員、甚至外找相關專業領域人員,組成「專案小組」審查這件開發案,並且給出不那麼正式的建議-可能建議通過、可能建議否決、或是針對有缺漏的地方補件再審…但這些都還不是正式的決策。

「專案小組審查」結束後,會再進入「環評委員會審查」,會後就會進入較為正式的決策,而決策結果則會有這些可能性:補件再審//退回專案小組審查//通過//否決//進入第二階段(二階)環評。

其中「二階環評」會要求開發單位,提交比「一階環評」的「環說書」更為嚴謹的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(評估書)」,尤其是對環境影響衝擊的調查,絕對不會只有一時的現勘而已,而會需要科學化的調查。例如野生生物生態方面的調查,就要進行至少1年的調查、反映不同季節野生生物的反應,才能被列入「評估書」之內…這部分開發單位一般都會另外出資委託專業的學界研究室、NGO、或是業界生態環境顧問公司來調查了。




整個二階環評,會有「公開說明會」、「範疇決定會議」、開發單位「撰寫並提交評估書」、「評估書審核」、「現勘」、「公聽會」、「環評委員會審查」等階段。在最後的審查階段通過以後,就進入整個環評的尾聲「施工前說明會」了

順帶一提-依據我國的環評法,負責審核環說書的「環評委員」,不會只有政府人馬而已,而是會有一部分官派、一部分非官派學者的組成結構,並且會依據生活環境、自然環境、社會環境3大層面的專業領域,儘可能平均分配專才。現行的法規是規定官派7人、非官派學者14人,共計21人。這讓我們的環評,會比較傾向「透過菁英政治取得社會信任」的環境政治色彩。

如果是像各位這樣的一般民眾,想要看看環評到底在做些什麼東西,或是你想擔任「公民記者」針對開發案加以採訪記錄,上述的程序可以參加一階環評的「公開會議」、「現勘」,以及二階環評的「公聽會」

環評的每一場會議,往往都有「開發單位簡報」、「政府機關發言」、「旁聽民眾發言」、「環評委員詢答」、「開發單位回應」、「閉門會議」、「結論初稿」這幾個階段。如果你有興趣參與旁聽,就可以在「旁聽民眾發言」的時候發言;而如果是想單純的記錄,除了「閉門會議」之外,都可以作筆記、拍照、錄音…等等。
 
 
 
 (D)「環差」和「環現差」是什麼?有什麼不同?

有時候我們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敘述:「XX開發案在YYYY年通過了環評,但因為預計要改建某些部分,因此要在本月補做『環差』」,或是「因為過了若干年沒繼續動工,而要補做『環現差』」…那到底「環差」「環現差」是什麼呢?

雖然兩者名稱聽起來很像,但其目的有些許的不同。

「環差 」的全名叫做「環境『影響』差異分析報告」,是針對已通過環評的開發案,要變更開發計畫內容的情況-例如擴大開發面積、或多蓋個設施…之類的,開發單位就要補做「環差」來重新跑過一遍環評,或是針對變更的部分來評估審核。

「環現差」則是叫做「環境『現況』差異分析報告」,指的是某處開發案環評通過後,過了3年(或更久)才要動工開發,開發單位要提出的評估審核報告。因為此時的開發目標地點,環境可能早就和3年前(或更久)所知的情況大有不同。




舉個最有名的例子-去年受到熱議的「大潭藻礁三接案」,2000年通過「觀塘工業港」環評~ 2018年拍板三接開發這段時間,因為是針對久未施工的工業港,做的就是「環現差」。但到了2021年珍愛藻礁公投,迫使行政院提出的「三接外推方案」,因為工程變動內容大、但距離上次環現差通過不到3年,做的就是「環差」。
 
 
(E)我要怎麼率先得知環評會議的消息?

如果大家需要知道環評相關的詳細規定,以及溫習過去一些開發案的環評案例、增加對環評的認識,甚至如果你自己就是開發單位、想要申請開發案的環評,都可以到行政院環保署的「環評開發論壇」去搜尋相關資訊- https://eiadoc.epa.gov.tw/EIAFORUM/

另外,如果想要查詢過去開發案的環評記錄,甚至有最新的開發案準備成形、想要當一回「公民記者」前去旁聽、記錄、發言,可以去哪個管道得到資訊呢?這時候就可以搜尋也是環保署開的「環評書件查詢系統」,不但可以查詢以往開發案的環評說明書,還可以報名新的開發案環評旁聽喔~ https://eiadoc.epa.gov.tw/EIAWEB/Default.aspx
 
 

 
雖然「環評」牽涉到的知識門檻,對一般大眾來說是滿高的...沒錯,正因為主要的參與者多集中在開發方及他們委託的調查者、主管機關的官員、以及環評委員,充滿了「菁英政治」的色彩。除非是具備一定環境素養的媒體記者、或是權益密切相關的民眾知道參與管道,對一般大眾來說可能稍嫌遙遠了吧...但正也因為越來越多的大眾關注生態環境議題,也有更多的管道記錄並揭露政策對於我們居住環境的影響甚至衝擊,這也形成了大眾對於開發單位和政府監督的力量,即使不是每次都成功,但至少漸漸地透過大眾的參與,減緩了生物棲地被濫墾濫伐的腳步......
 
希望這份「生日快樂知識加」能對大家有所幫助~ :)
 

 2022/3/30 簡雎楠

 
 
其他參考資料: 
 
(2)「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」-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O0090002
(3)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-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O0090012
(4)環評審查程序介紹及案例分享(劉彥均,2019)- https://eia.epb.taichung.gov.tw/newsupload/1080925132047.pdf
(5)【深澳電廠環差案】投下關鍵的一票,詹順貴是「權力傲慢」,還是「依法行事」? (關鍵評論網-Abby Huang ,2018)- 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91911
(6)生態檢核的法源-「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」- https://lawweb.pcc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049
(7)環社檢核的法源-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-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M0020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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